本所讯(管理员 姚丽丽)今日,本所褚中喜律师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来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对李某不服山东省人民政府土地征用批复案正式立案。
李某是山东省嘉祥县嘉祥街道办事处某村村民,家里的7亩承包地被当地政府强行征用,但又不出示相关手续。李某认为,自己的地是合法承包,征用应征得其同意,至少应当听取一下自己的意见。
80高龄的母亲因强行征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身亡,家人也曾被“请”到派出所。在老乡的推荐下,李某决定聘请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褚律师当即前往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提供该地块的征收批准文件。几天时间,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将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征地批复寄给褚律师。
褚律师当即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同级行政复议,以“征地未取得李某同意”为由要去撤销征地批复。经过审查,山东省人民政府依法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