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284
受理时间:2013年11月25日
受理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崔杰被告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
责任律师:褚中喜
承办律师:褚中喜
律师助理:姚丽丽 简要案件: 本案原告崔某的土地在当地未出示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征用,维持一家生计的庄稼、果树等被毁于一旦。在委托本所律师后,褚中喜律师既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政府信息申请,要求公开崔某被征用地块的“省政府征地批复”。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涉及侵犯土地使用权的案件必须先复议再诉讼。为此,褚中喜律师向山东省政府提出复议,要求撤销“省政府征地批复”。但省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此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省政府行政不作为。目前该案已受理。
简要案件: 本案原告崔某的土地在当地未出示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征用,维持一家生计的庄稼、果树等被毁于一旦。在委托本所律师后,褚中喜律师既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政府信息申请,要求公开崔某被征用地块的“省政府征地批复”。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涉及侵犯土地使用权的案件必须先复议再诉讼。为此,褚中喜律师向山东省政府提出复议,要求撤销“省政府征地批复”。但省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此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省政府行政不作为。目前该案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