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帮四位有资产的自然人被告摆脱担保责任
万博讯(编辑 陈苗)近日,某市中级法院就本所褚中喜、冯力律师代理的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张女士不承担担保责任,这意味着连本带息1500余万的担保责任免除。此前,两位律师在一审中主张另外三人的担保责任免除的代理意见也曾得到支持。
2019年,某集团公司对四位有一定资产的自然人提起诉讼,要求四人对某公司的1482万债务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并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本所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决定釜底抽薪,在其中三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该集团侵犯姓名权,经过司法鉴定,担保书上签名是假。
但两位律师代理的被告张女士仍被一审判决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上诉后,两位律师极力推动对担保书上的张女士的“签名”的真伪进行笔迹鉴定,获得二审准许,鉴定后的结论为“担保书上的签名非张女士所签”。据此,二审法院认定,张女士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如噩梦般的近1500万的担保责任免除,四位所谓“担保人”因涉诉被财产保全的房屋、财产及冻结的银行账户全部解封,免于被强制执行。从一审到二审,这场“脱保”阻击耗时近两年,最终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