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284

一审被处重刑的职务侵占案经褚律师辩护被发回重审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1349

                                    一审被判处十年半的职务侵占案经褚中喜律师辩护被发回重审


万博讯(管理员陈苗)今日,南方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所褚中喜律师二审辩护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职务侵占一案作出二审刑事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这意味着这起案件将发生转机。此案曾被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两罪并罚,被告人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沈某是当地的某粮食仓储公司董事长,知名民营企业家,地级市人大代表。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与其他企业一样,暂时遇到经营困难,导致对县农商银及某粮油公司债务无法即时支付。县农商行在贷款有抵押物担保的情况下,以沈某涉嫌贷款诈骗为由向县公安局报案,沈某虽耐心辩解,仍被刑事拘留。

随后,县公安局向异地某区法院去函,要求该院将正处于执行程序的以某粮食仓储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移交,作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立案。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沈某涉嫌拒执及职务侵占为由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经审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家属聘请的省城某律师认为,沈某无罪,建议法院考虑沈某是初犯、偶犯及无违法犯罪前科的实际情况,在量刑问题上予以考虑。县法院未能采纳该辩护意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职务侵占,两罪并罚判,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家属联系上本所褚中喜律师,希望褚律师能辩护二审,褚律师告诉家属,刑事案件上诉后被二审维持原判的概率在90%以上,让家属回去再慎重考虑一周,不要急忙作决定。

接受委托后,在上诉期即将届满的最后三天,褚律师在县看守所会见了沈某,同时向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诉状》。案件到二审法院的第二天,褚律师联系上承办法官,复制全部案卷,提出二审公开开庭、关键证人出庭、排除非法证据、调取监控视频、取保候审、调取书证物证、重新会计技术鉴定等申请。

虽然,就二审开庭问题,褚律师与承办法官反复沟通,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根据惯例和司法实践,如果二审不开庭,案件基本上会被裁定维持原判。为了便于合议庭全面了解案件和辩护思路,褚律师向合议庭提交了2万余字30余页的辩护词,并再次强调本案二审开庭的必要性、重要性、急迫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二审的审理期限只有两个月,对于复杂的本案,两个月的审限远远不够用,褚律师建议承办法官加班加点和向省高院申请延期。

二审合议庭经过阅卷,决定对此案开庭审理,在当地疫情刚刚结束,二审法院的法官借用县法院的大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市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官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应当全案维持原判。

而褚律师认为,原审认定和原检察机关指控,欠缺最基本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提供了多份新的证据和一份专家意见支撑自己的辩护观点,褚律师不但认为上诉人沈某无罪,而且同案犯邹某也无罪,并作了即兴辩护。庭审后,在原来已提交辩护词的基础上,根据庭审再次提交了近万字的补充辩护意见。

最终,市中院采纳了褚中喜律师的二审辩护观点,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前,褚中喜律师在北方某市中级法院二审辩护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也被以同样的理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两起案件一审均被判得很重,且都是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上诉后,被发回重审或改判的难度相对更大。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预约电话:010-63922284 
邮箱:bj444444@126.com 
网址:www.wanbolaw.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 
方广场S座10层(北京西站正对面) 
邮编:100038


 

版权所有: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20017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