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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北京当事人打赢一起标的千万的股权纠纷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7/14 浏览次数:3584

褚律师代理北京当事人打赢一起标的千万的股权纠纷案

 

来源:北京律师网 网址www.148148.com

 

本站讯管理员 饶建军)近日,湖北省级人民法院就一起标的千万元的股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程敏女士购得的股权最终得到确认。

 

2002120,某汽车销售公司成立,由于公司原始股东出于种种考虑,邀请河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琼担任不出资也不享受公司权益的“挂名”股东,并签有书面承诺。

 

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从当初的注册资金50万元发展到现在的2800万元。这时谢琼认为有利可图,主张自己就是公司的法定股东,应享有股东的一切权利。并称依法购买其他股东股权的程敏的股东资格不能成立,要求法院依法撤销。

 

面对这起诉讼,该公司和北京的程敏女士当即委托褚中喜律师出庭应诉。褚律师开庭时强调:“认定股东身份必须综合判断,除被工商登记档案记载为股东外,还必须签订出资协议,签署公司章程,持有出资证明书,被记载于股东名册,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谢琼虽然被登记为股东,但现有证据证明其没有签署公司章程,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和实际形式股东权利,其身份只是不享有实际股东权利的挂名股东,其无理之诉当应依法驳回。”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纳褚律师的全部出庭意见,一审驳回谢琼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程敏女士为该公司合法股东。

 

谢琼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受北京市程敏女士和该公司的委托,褚中喜律师继续代理二审。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公开审理,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未能当庭宣判。庭后,禇中喜律师根据庭审情况撰写出书面代理意见,并提交相同判例,请求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禇中喜律师代理意见,作出终审裁定。程敏女士和该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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