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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福建高院将死刑犯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7/14 浏览次数:3307

律师代理的福建高院一死刑立即执行案被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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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管理员 张英华)近日,褚中喜律师在北京的办公室里,收到了福建高院寄来的一起死刑立即执行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故意杀人焚尸案被告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功“枪下留人”。当这一结果告知其家人时,家人非常满意,感谢禇律师救人一命。

被告人孙某将一女孩杀死并焚尸,一审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其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褚律师,请求提供法律帮助,救人一命。褚中喜律师及其助手饶建军接受委托,决定出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辩护。

接受委托后,褚中喜律师多次前往福州市,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工作。

庭审中,就本案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褚律师做了详尽阐述,并与出庭履行职务的福建省检察院得检察员进行激烈辩论。庭审中,褚律师还对侦查机关在讯问、鉴定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发表了看法。

庭审后,就法律适用等方面,褚律师和主审法官也多次沟通,相互交换意见。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又属杀人焚尸,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高院也可能维持原判,褚律师提交了详细的辩护词,从各个方面论证该案应予以改判。

为了争取改判的可能性,褚律师不厌其烦地协调民事赔偿部分。最终改判成功,免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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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中喜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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