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博讯(张英华编写)昨日,北方某县公安局就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褚中喜、陈苗律师无罪辩护的一起“串通投标案”,以“不认为是犯罪”为由,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至此,涉案嫌疑人赵某、王某在该起指控中成功获得无罪结果。据悉,该案由当地纪委监委交办,在公安局侦查阶段,赵某、王某曾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安局据此认定二人具有“悔过表现”。
此前,2026年3月19日,该县公安局已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提请依法追究赵某、王某“串通投标罪”的刑事责任。公安局在《起诉意见书》中指控,嫌疑人赵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并借用他人公司资质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损害了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涉嫌串通投标罪;而王某受赵某指使,协助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赵某要求指定相关公司中标,系该案共犯。
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赵某家属委托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褚中喜、陈苗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接手案件后,两位律师多此会见嫌疑人,全面调阅、复制本案全部卷宗材料,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组织律师团队进行反复论证,最终形成了长达20余页的无罪辩护意见。承办检察官秉持认真负责、严谨履职的态度,采纳了褚中喜、陈苗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26年5月12日,该县公安局向检察院撤回移送审查起诉。昨日,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明确认定赵某、王某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彻底终结了该案的刑事追诉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由县纪委监委交办,且赵某、王某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此极其不利的情况下,褚中喜、陈苗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辩护意见,成功推动案件实现逆转:公安机关从最初在《起诉意见书》中坚定认定二人构成“串通投标罪”,最终转变为在《撤销案件决定书》中认定其行为“不认为是犯罪”,充分彰显了律师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也体现了当地司法机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公正立场。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工作报告披露,全年全国法院仅对29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无罪判决率仅约0.028%,创下历史新低,呈现出显著的“趋零化”特征。在这一背景下,传统“唯庭审主义”的辩护模式已难以适应司法实践需求,将辩护工作从审判阶段前移至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成为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实现有效辩护的关键路径,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