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律师收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寄来的一份编号为“黑检行监(2023)6号”《提请抗诉通知书》。该院决定就本所褚中喜律师和冯力律师共同代理的邓某甲诉抚远市政府、佳木斯市政府土地确权及行政复议一案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
2019年12月,抚远市政府作出《关于徐某甲与徐某乙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决定将涉案2000余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给徐某乙。徐某甲不服,申请行政复议。2020年8月,佳木斯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抚远市政府作出的土地确认处理决定。
徐某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抚远市和佳木斯市两级政府,徐某甲通过北京市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谢通祥的推荐,决定委托本所褚中喜律师和冯力律师代理此案。经过一审开庭,2021年7月,佳木斯中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维持了抚远市政府的土地确权处理决定和佳木斯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徐某甲当然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4月,黑龙江高院作出二审行政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徐某甲再次败诉。本所褚中喜律师和冯力律师继续代徐某甲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本所褚中喜律师和冯力律师又继续代理徐某甲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检查监督。该院高度重视,先后委托抚远市和佳木斯市的检察机关对相关事实就近取证,核对土地现状,并组织抚远市政府、佳木斯市政府、徐某乙、徐某甲举行听证会。
经过审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作出“黑检行监(2023)6号”《提请抗诉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的内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已于2023年10月23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一审、二审、再审败诉,现在被提请抗诉,说明越是艰难越应坚持,只要信仰法治,就一定会有突破。
前不久,褚中喜律师也收到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及标的约1.2亿的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案作出的“闽检行监(2023)24号”《提请抗诉通知书》,该院也是决定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
一个月内,同一律师连续代理的两起行政案件,同时被省级检察机关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较为少见,这无疑是法治的巨大进步。充分说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护短,对同级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不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