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销对被拆迁人作出的五日治安拘留处罚决定
万博讯(编辑
张英华)在农历新年的除夕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收到深圳市盐田区法院作出的两份行政判决,该院依法撤销了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区分局对袁、邓女士作出的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说,这是一审法院送给袁、邓女士最好的新年礼物。
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当地街道和社会机构对袁、邓女士所居住的小区实施拆迁动员、逼迁侵扰、危房鉴定等一些列行为。一年多来,使用各种手段让小区满目疮痍,千疮百孔,垃圾成堆,施工车辆横冲直闯,让包括袁、邓女士在内的未签约主业们不堪其烦。
期间,袁、邓女士数次报案或报警,当地公安机关要么不予理会,要么不予受理。2021年9月3日,装渣土的施工车不按拆迁方自己制定的通行规则逆向行进,被其他车辆堵住,导致小区通行一度受阻。袁、邓女士赶到现场,与拆迁方和司机交涉,但被出警民警一行数人强制带至派出所,最后被处以五日的治安行政拘留处罚,并送至拘留所执行。
接受袁、邓女士委托,本所褚中喜、冯力律师作为代理人将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区分局起诉其法院。在2021年12月28日的开庭中,褚中喜、冯力律师就治安行政处罚决定的合理性、合法性、正当性等问题即兴发表了代理意见,抽丝剥茧,坚决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违法错误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
结束庭审,褚中喜、冯力律师根据庭审情况撰写出20余页1万余字的代理词,对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中不足50字的所谓违法事实认定进行了有力驳斥,关键代理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袁女、邓女士作出的处以五日拘留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