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00-284

本所代理当事人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受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6/5 浏览次数:1397

本案当事人孟为珍、马宝兰因不服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苏政地[2009]851号)”《关于批准滨海县2009年度1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09]4009号)”《关于批准滨海县2009年度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挂钩)》“(苏政地[2009]4031号)”《关于批准滨海县2009年度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挂钩)》、“(苏政地[2009]6073号)”《关于批准滨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第2批次(2010年度)建设用地的通知》征地批复,委托本律所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过审查,现江苏省人民政府已于2014514号受理该行政复议。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预约电话:010-63922284 
邮箱:bj444444@126.com 
网址:www.wanbolaw.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 
方广场S座10层(北京西站正对面) 
邮编:100038


 

版权所有: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20017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