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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7日褚中喜律师咸阳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5 浏览次数:1837

2014117日褚中喜律师咸阳市中级市法院开庭

 

开庭时间2014117上午9


开庭地点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
:陈某等


被告名称
:陕西省彬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律师
:褚中喜


承办律师
:褚中喜


律师助理:
姚丽丽


简要案件:
彬县环境保护局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等支付170余万的污染费用,彬县法院一审支持60余万,陈某等认为不但不应支付,而且应当解决扣押强制措施,上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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