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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褚律师让嘉祥县国土资源局在行政复议中败诉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4 浏览次数:2018
    本所讯(焦一 管理员)近日,本所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寄来的《行政复议行政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嘉祥县国土资源局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张广宪等人是山东省嘉祥县五老洼村的村民,以承包经营本村的农田种菜为生,农田的面积很少,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农户家庭仅仅依靠这不到1亩的土地艰难的维持生活。然而当地县政府并没有关注他们的生活状态,将其唯一的生活来源说“抢”就抢,为了搞五洲祥城这个建设项目,硬是把几户农民从这块土地上赶走。
   
因为嘉祥县政府强行征收土地,并没有就土地的使用状况,征收补偿标准,农民安置方案等等事项向农民进行详细的说明。几个农民不服气,想讨个说法。不远千里,来到北京决定委托本所的褚中喜律师代理该案。
    2013年8月23日,申请人针对“占用五老洼土地的五洲祥城项目是否办理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是否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两个问题想嘉祥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嘉祥县国土资源局一直未作出任何答复,因此向济宁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
    济宁市人民政府在审理后认为嘉祥县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后未予答复确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因此对我方提出的复议请求予以支持,并责令嘉祥县国土资源局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公开答复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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