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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律师办案手记之二十一---奸杀亲侄女“死刑犯”被宣判无罪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5/13 浏览次数:2723

《褚中喜律师办案手记》之十六

侄女被人奸杀 叔叔蒙冤八年终判无罪

 

   导读提示】

    1999年12月3晨,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纸小李庄张绍发现侄女倩的房,人也不踪影。家人及戚全体出五十公里翻了底朝天,但就是有侄女的任何音信。

“活要见人,死要尸”,家人誓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找到倩,倩的妈妈如是:“天下这么邪的事,好端端的一活人,不能说没,就了!”

正当一家人仍四处寻,村里传来令全家人望的消息,在村的一口机井里发现倩的尸体,身上捆着大量的砖头

公安机关很快投入紧张破,此案列“千禧年中原第一大案”。上公安机要求必不惜一切代价,限期破案。

现场遗留的痕迹和窗完好无,推是“熟人”作案。很快,公安机关将侦查视线转向了婚的叔叔张绍友。一拳打脚张绍友“供”了全部的作案“经过”。

200212月,张绍友因“奸侄女被一死刑。张绍友不喊冤,法院于200311月二审时改判200812月,此案经河南省高人民法院再,河南高院采师辩护,宣判张绍友无罪。

,河南高院作为赔偿义务,作出赔偿张绍44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和10万的精神抚慰金共55万元的损失。张绍友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终赔偿认定,在有方面的协调下,就精神慰金的数额和河南高院成“保密协议”。

“三拳两脚”制造起冤案的任人均被依法追究了刑事任,其中,一名案件承人在被押期,承受不了“天堂到地”的巨大反差,自身亡。

此案先后被中央电视电视台、卫视卫视等近百年家新媒体的道或转载,影巨大。

 【案情回放】

 1999年12月3清晨,河南沈丘农民张绍友,发现同住一个院子的侄女张倩不见踪影。张倩是村医,平时也经常出外寻诊,但从未彻夜不归。

张家人发动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四处寻找,将方圆五十公里翻了个底朝天,仍一无所获。就在家人近乎绝望时,有人在村边的一口机井中发现一具浮尸。打捞起来一看,张家人顿时眼睛发黑,她就是张。

光即将迈2000年,在这上下喜的日子里竟然生了这种残忍得令人指的凶案,各公安机高度重此案列“千禧年中原地第一大案”。

 警方很快投入到了紧张破之中,勘查张倩的室及所,发现门窗完好无撬盗痕迹,警方敲定是“熟人”作案,是色起意。

然能确定是“熟人”作案,但一直无法定具体的嫌疑象。曾被排的部分嫌疑人深入调查,又都有作案时间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这时,在案的民警无意中发现倩的叔叔张绍友站在窗外“听”案情分析和讨论。于是,其不间进入了警方的侦查视线

  张绍有念过书,一直侄女倩、侄子志明及哥哥张绍军一家共同生活。倩出事家只有倩、张绍友和倩年近90高龄的老奶奶在家。家中窗完好,侄女房中又有其他明显异常,一切,只有张绍友才有件、才有机色起意”!案民警后以“谈话由,将张绍走。

 倩的事还没,而张绍友又被走,家人不安,便到公安局探听究竟。果,看到张绍着手歪在角,奄奄一息。民警告诉张家人:“这个案子就是小子干的!”但张绍友大喊“不是我干的,是他打我……”音未落,就遭到民警制止,挨了耳光。

 在暴力侦查下,已麻木的张绍友按公安机的交待“如”交代了全部犯罪“事”:1999122夜,他趁家中其他成员外出之机,入侄女的侄女熟睡,念,不侄女的苦苦哀求和死反抗,侄女“强奸”。事后唯恐罪行露,又返回侄女其“死”,然后找了一个大面袋,装了半袋砖头,系在侄女脖子上,沉尸机井之中。

  20021224日,河南周口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人罪、强奸罪一处张绍友死刑。张绍友不服,即以“自己事”由提起上,原有的强奸、人供述纯属公安机关办案人逼供所致。

  200311月,河南高院二审认定,原判定事实清楚,据确充分,定罪准确,程序合法,但根据案的具体情持强奸罪名,撤销对故意人罪的量刑部分,据此二罪并罚,改判死

罪名没有改,但竟留下了一活路,张绍认为是老天知道案件不公,在暗中保他。服刑期间张绍友不,但因苦无来证明自己“无罪”。期的申和案件出的一些新情,河南高院定再此案。

 无罪辩护意见】

一、仅凭口供不能张绍友有罪,本案疑点无法排除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切案件的判都要重据,重调查研究,不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有其他据的,不能定被告人有罪和以刑有被告人供述,据充分确的,可以定被告人有罪和以刑。”原一、二在只有取的张绍友的口供,而有其他任何据相互佐的情下,仍然判决张绍友有罪,这与“只凭口供不能定被告人有罪”的重要刑事诉讼制度完全背道而

    以下必备证查清

1.营业款的去向。本案中,失的300营业款在张绍并没有交代楚,是本案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物,如果张绍友就是凶手,就必须查清该款的下落。张绍友在家里不物,300余元金,对张绍来说,是不小的目。如果是其施了犯罪行,那300营业款的下落,警方应查明。

2.匙的下落。被害人倩在家中被人强奸害,又被拖到离家500米的机井抛尸,而窗完好无。案件非常明正的罪犯使用了被害人倩手中的一大串匙。匙在张绍他“”在了侦查关没有任何查证不正常的象。如此重要的物,不能就不,不就不了。我们认为明了匙的下落,再做一纹鉴定,凶手就常容易确定,也就可以排除张绍友作案的可能。

3.重要的DNA有依法行。本案中,被害人倩是在被强奸后害的。如果是张绍友“作案”,那一定得有被害人倩体内残留的精斑和张绍友的的血迹DNA司法定,以便确定张绍友是否是正的“凶手”,这对侦查关来说是一基本的破常。且卷宗中也么没DNA定的情况说明。

4.行痕迹司法定。按张绍友的交代,他在被害人倩的房间实施性侵犯持20余分。而被害人倩一直在烈地反抗和扎,按张绍友的“交代”,其手脚接到了子、床沿、床架、窗、抽开关等部位。如果当晚张绍友在案发现场,做痕迹司法定就一目了然。憾的是,仍然有做定。可,案件很可能是他人所。在案件程中,一切合理怀并没有得到排除。

二、原判定事实错误张绍施犯罪行

依刑事司法实践和通,犯罪事实清楚、据确充分必:据以定案的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所有查证的犯罪事存在客观联系,于犯罪各成要件的事都必有充分的据,所有从总体上足以明的事得出唯一确定的结论。我们详细查阅了一、二卷宗,有定案据根本不符合准。原一、二的“事实清楚,据确充分”纯属无稽之   

我们注意到,二改判张绍友死刑行的理由是“于本案的具体情”。里的“具体情应当理解据存在疑点,一旦执行死刑后果不堪想”,所以就用了一法院自很“负责”很“折中”的法,推定张绍成犯罪,这种做法犯的是刑事司法判中的大忌。

本案被害人倩于1999122日夜里失踪,后其尸体被发现于离家约500米左右的一口机井中。公安机关自己此案定“千禧年中原第一大案”。在久不破的情下,凭着所张绍友“听”案件谈论,就其列犯罪嫌疑人,在荒唐至。同本案中存在的其他嫌疑人不予采取侦查措施一步确定,置之不理,典型的

张绍然是身,但绝对不可能作出原判所定的令人的强奸、杀人犯罪行张绍婚,包括被害人倩在的家庭成就是他的至。原判的武断认定不但使张绍友蒙冤,而且是在扼善良的社会风气踏人的道德底线,使不明相的人淡漠情,处处防范。

二、侦查采取刑逼供得的口供不能作定案依据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案中使用肉刑或者相使用肉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行折磨和摧,以逼取口供的行。刑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利和自我解的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供述,以致常常造成被审讯对象重、死亡和冤假案的生。害的是司法机的形象,这种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明确定:“禁刑逼供和以威、引、欺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据。”不如此,中刑法更是逼供行为规犯罪。逼供造成的后果往往使人被屈打成招,而形成冤案,放正的犯罪者。

如我曾代理的祥林“妻”案就是最好的例子。祥林,湖北省京山村人,涉嫌死妻子被判死刑,后被法院以故意人罪改判有期徒刑15年。11年后,“亡妻”在玉突然身,使冤案得以揭开真相。2005413日,京山人民法院再审佘祥林故意人案,庭判无罪,立即放,最在我的代理下赔偿。“我遭到了酷的毒打、体和刑逼供……”祥林:“自己曾连续审讯长达1011夜。”祥林的遭遇和本案张绍友的遭遇如出一人相似。

过张绍友的讯问笔录示的时间来看,张绍友被侦查关带走后,连续对审讯七天七夜。其家人在侦查关见张绍张绍友已被打得奄奄一息,全身是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得的所“口供”是绝对不能作依据的。

 对侦查是否施了刑逼供?我们绝对不能凭着侦查的所有刑逼供的”《情况说明》来认定。侦查施刑逼供的主体,自己出具《情况说明》明自己施刑逼供是非常荒的。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自己不能做自己的人,是基本常。我向法庭提供的言和院治疗记录张绍友受到了侦查的不容否定的刑逼供,法庭依法采信据,否定张绍友在刑逼供下所作的不真实的“供述”,而才有机本案中的正罪犯。

上,本案张绍友所。原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据不足,对张绍友定罪量刑,完全错误依法宣告张绍友无罪。

以上辩护恳请庭在评议时予以考

  河南高院无罪判决】

   河南高院经审审明:原判及本院定原被告人张绍友于1999122日夜将张峰强奸、卡死,后尸体投入本村西南一机井中的事据不足。

河南高院认为,周口市人民察院指控原被告人张绍友犯故意人罪、强奸罪不能成立。周口市中人民法院以故意人罪判被告人张绍友死刑,剥夺政治身,以强奸罪判其有期徒刑四年,行死刑,剥夺政治身,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石素梅、张绍军丧人民3000元,及本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张绍友死刑,期二年行,剥夺政治身,原判强奸罪判的有期徒刑四年并罚行死刑,期二年行,剥夺政治身的判决错误正。依照《中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第(三)、第二百零五、第二百零六定,判如下:一、撤河南省高人民法院(2003)豫刑以终字第00171刑事判和周口市中人民法院(2002)周刑初字第60刑事附民事判;二、宣告原被告人张绍友无罪;三、原被告人张绍友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判决为终审

【河南高院赔偿决定】

河南高院根据张绍友的申,于2009227日依法作出国赔偿决。河南高院认为,河南省高人民法院于20081225日作出的(2008)豫法刑终字第001刑事判,就是河南省高人民法院20031120日作出的(2003)豫刑一终字第00171刑事判决书的依法确。由于本院的错误,致使张绍友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张绍友申河南省高法院因再改判无罪赔偿理由成立,予支持;张绍友再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同,精神夜受到了一定的害, 其要求精神随还赔偿予部分支持;但张绍友要求赔偿残赔偿229541元,因该为没经过依法确,本院不予支持;张绍友要求赔偿其母生活28887元,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张绍友要求在省以上刊、电视等媒体其消除影、恢求,由于河南省高法院已在侵的范围内为张绍友消除影、恢,故亦不予支持。据此,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国赔偿法》第十五第三、第十九第四款、第二十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于人民法院<赔偿>几个问题的解》第六定,照最高人民法院《于确定民事侵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第一第三定,合本案的具体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张绍友被无罪3060天的赔偿金(待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08年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算);二、 赔偿张绍友精神慰金10万元,三、驳张绍友的其他赔偿请求。如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定之日起三十日向中人民共和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员会作出赔偿决定。

【本案最终结局】

在张绍友和河南高院就赔偿中的精神慰金的具体数额达成“保密协议”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最终国赔偿决定。至此,张绍友的程序赔偿终结

200912月,新乡市法院依法判原“几拳几脚出一冤假案”的案民警成刑逼供罪及主管领导构成玩忽守罪,分2年等不同的刑罚,承办检察官在押期因无法忍受“天堂到地”的巨大反差而自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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