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中喜律师:坚守法治信仰 捍卫公平正义
来源:《祖国》杂2022年5月下半月刊
褚中喜,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他以办理行政案件为主,以刑事辩护为辅,提供的法律服务受到委托人的广泛认可。曾先后被不同机构评为“和谐中国-2010年度十大杰出人物”“中国律师诚信服务十大标兵”“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21年律师行业百杰人物”等荣誉称号。褚中喜律师先后出庭于北京、重庆、海南等20余个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并代理近20起最高法院直接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其中,部分案件曾引起国家领导人关注并做出重要批示。
褚中喜律师不忘初心,一直奔走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线,用自己细致的办案风格、独到的办案理念和对律师职业的忠诚信仰,尽到了一名新时代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执业近20年来,他始终保持委托人零投诉纪录。
审慎阅卷 周密辩护
第一次听到褚中喜这个名字,源于影响巨大的1999年湖北浠水千户民告官案。此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的佘祥林杀妻案,“熊猫烧香”病毒案,山西黑砖窑案,三鹿奶粉系列刑事案,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孙瑞杰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等一大批大案要案,褚中喜律师都直接参与了办理。其中,湖北浠水千户民告官案对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网络媒体评出近20年来具有重大影响的“十大冤假错案”中,褚中喜参与办理的“佘祥林杀妻冤案”和“张绍友奸杀亲侄女冤案”入选。
除此之外,褚中喜还办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异地再审后当庭释放的刘文涛合同诈骗案、浙江温岭2.23特大纵火案、最高检督办的新疆万亩毁林案、重庆市邵某杀害英雄民警案、虚假北京大学博士文凭诈骗案、贵州宋某杀害女狱警案、公安部指挥侦办的湖南7.11特大瘦肉精案等全国知名刑事案件。
对于自己经手的刑事案件,褚中喜有着独到的理解。他首先强调,自己每年承接的刑事案件一般会控制在个位数。因为刑事案件涉及面极广,案卷内容复杂繁多。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要在极短的时间之内,从已经形成记录的卷宗之中抽丝剥茧、厘清真相,从而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是一件既考验律师专业水准,更考研其是否具有“钉子”精神的一块“试金石”。
上文提到的“孙瑞杰案”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孙瑞杰被以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提起公诉。褚中喜律师认真研究完案情后,认为孙瑞杰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坚定地为孙瑞杰作无罪辩护。
在一审开庭时,针对职务侵占罪的辩护逻辑,褚中喜律师指出,孙瑞杰只有投资目的,既无侵占故意,也无侵占行为,孙瑞杰在涉案公司的实际投资达到5000余万元,把自己投资的钱再侵占到自己的口袋,有悖常理。庭审结束后,褚中喜律师又十余次奔波于北京和法院之间,不厌其烦地同案件承办人、庭长、主管副院长沟通联系,进一步陈述无罪辩护意见。
褚中喜律师数次奔波在呼市中级法院和呼市检察院之间,希望能够催促本案尽快作出判决,让错案得以及时纠正。此案在一审作出了无罪判决,检察院抗诉,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又判定有罪,再次上诉后,最终二审作出无罪判决,过程可谓艰难曲折。
以上只是褚中喜刑事辩护的一个缩影。2022年春节以来,先后有四位被告人经褚中喜无罪辩护后,走出看守所。其中包括被一审法院两次重判13年的香港商人王琼和被一审法院重判10年6个月的某地知名民营企业家孙继华。
褚中喜认为,相对于司法公权力,民营企业家,尤其是农民企业家都是弱势群体。经过调查,一些民营企业家的背后,其实也牵扯到众多的普通家庭的经济命脉。如果一位民营企业家被无辜刑事追诉,这个企业基本处于死亡边缘,而员工必然会因此而失业,这些人许多都来自普通家庭,直接影响了一家的生计。通过合法的辩护,协助司法机关纠正错案,让企业家免受刑事追诉或尽快回归社会,其实也是在帮助企业员工及时恢复工作岗位,让员工的家庭看到希望。这不仅体现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更是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
褚中喜坦言,为企业家发声,其实还包含另外两个重要含义:其一,当前国内改革步入深水区,经济建设面临新局面,为企业家发声,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上符合国家精神,下应对社会实际。中国的民营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让这个群体对国家政策有信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其二,当前我国各地政府都在不断优化政商环境,而执行更为开明的司法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需要社会多方推动,从而共同营造更好的政商环境,带动地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只要律师自身能够自爱自惜,秉公办案,便能赢得社会尊重,从而带动整个行业形象提升。
为民请命 不忘初心
褚中喜小时候的梦想,是希望以后成为一名守护一方平安、惩恶扬善的人民警察,然而这个梦想对于初中毕业的他及困境中的家庭而言,无异于登天之难。走上社会之后,他发现站在法庭激情演讲的律师,能把一些案件通过证据和法理纠正过来,让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年轻的他感觉这些律师像“侠客”。同样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最终坚定地选择了职业律师之路。
1998年8月,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使地处长江中下游的湖北省出现农田大面积减产。但地处大别山西侧浠水县贫困山区的松山乡政府的各种收费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像失控的野马一路狂奔。不堪重负的村民上访无效后,拿起了法律武器。4171人联名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状告松山乡人民政府乱收费。案件涉及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属建国以来首例。媒体称之为“中国最大的民告官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等先后披露该案。初出茅庐的褚中喜与其实习指导律师刘强一道,第一次在举国瞩目的法治案件中登台亮相。
2000年1月22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称:本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被告松山乡人民政府针对原告反映1997、1998两年度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将两年的不合理负担退还给原告和全体农户。此案先后被几十家权威媒体报道,引起了众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并在两会上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提案。2001年,惠及全国亿万农民的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在农村施行。
2008年8月,某林业厅对某林场承包户开出的少则200万,多则1700万的“天价”罚单,总计金额达1.2亿。褚中喜代部分承包户提起行政诉讼,媒体称之为“中国金额最大的行政处罚案”和“天价行政处罚案”。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纷纷披露此案。经过一、二审,高级法院最终撤销了林业厅开出的“天价罚单”。
某市原国土局要求某房地产公司补缴土地置换差价4600万和增容地价款7800万,合计1.24亿。褚中喜代该房地产公司申请行政复议,省国土厅确认其中的7800万程序违法,市国土局自行撤销了补缴4600万置换地价差的行政行为。
江苏的陈女士因发现某保险公司的老年人健康险存在违规,委托褚中喜提供法律帮助。原国家保监会经过调查,责令保险公司将多收12024名投保人的260万全部退还,并发出监管措施,要求保险公司整改,并报告整改措施。宁夏孙先生认为水利部的一份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最终,法院确认该批复违法。上述两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评为该院当年的“涉部委十大行政案件”。
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褚中喜发现,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个别规定违反上位法,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在代理某旅游公司因不服行政处罚诉市、区两级水利局一案中,褚中喜提出该市制定的《水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与其上位法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相抵触,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行政处罚,认定市水利局的上述规定违反上位法。在代理的一起征地拆迁案件中,褚中喜提出,《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与上位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之规定不一致,属于违法规定。该意见被采纳,法院依法作出评价,并不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面对案件中的多重阻碍,褚中喜的心也曾动摇过,但却没有退缩过。他始终认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中国未来发展的大方向,是人间正道。随着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不断完善和加快,未来,会有更多的有识之士投身于这片广阔的法治蓝海,共同铸就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引领时代,影响中国。
牢记使命 砥砺前行
除了律师事务工作,褚中喜还肩负广泛的社会职务,利用自己在法治工作一线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亲身体会,积极参加有关机关或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修改论证工作,并出版了一系列法律专著,为完善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作出了新的贡献。
褚中喜曾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邀请,参加了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修改论证,并应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参加了多部司法解释的修改或起草论证。根据全国律师协会的工作安排,他先后参加了《国旗法》《国徽法》《人民武装警察法》《政务处分法》《审计法》《体育法》《医师法》《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化妆品管理条例》等法律及行政法规的修改论证工作。结合曾办理的案件,褚中喜把基层的声音和需求传递给立法机关,让立法活动更加精准与科学。
褚中喜先后主编、合编了《信仰的力量——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公平礼赞——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交通事故受害人索赔指南》等著作,并参与编写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统编教材《行政诉讼律师基础实务》,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房地产法律概论》。目前,褚中喜已经编写完《打开手铐——无罪辩护思路》《律师办理行政案件实务与技巧》《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等书籍,其中,《打开手铐——无罪辩护思路》正在法律出版社编辑的指导下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另两本书已经被某著名高校出版社列入出版计划。
褚中喜还应邀到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律师学院、江西理工大学等高等学府传道授业,开展法治讲座,并受到广泛好评。他先后应北京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赣州市律师协会、河源市律师协会、吉安市律师协会、龙岩市律师协会等之邀,利用业余时间为各地律师讲授律师执业技巧和办案经验。曾根据全国律师协会的工作安排参加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评选活动的审稿工作。
20多年来,褚中喜奔走在中国法治建设一线,亲身经历了许多全国著名的大案要案,他最能体会中国的法治建设精神,感悟磅礴的时代进步力量。他坦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逐步困扰中国法治建设的痼疾正在被逐步清除。比如科技手段的发展,让很多案件更加重证据轻口供,避免了很多刑讯逼供事件的发生。媒体的兴起和传播,让很多案件得到大量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舆论的力量让很多案件得以实现更加公平的审判。特别是中央对律师工作的不断重视,让广大律师能够站在更加客观而有力的角度,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投入到中国法治建设中去,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
尤其是从2013年11月开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完善律师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出部署;到2020年12月以来,党中央先后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统筹谋划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作出具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更是高度重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多次对律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时代的呼唤,历史的使命,职业的信仰,个人的情怀,汇聚成不竭的动力,支撑着褚中喜一路前行。他从中国最广阔的农村大地走来,带着农家子弟特有的朴实和真诚,用自己对实现律师职业信仰和个人价值的不懈追求,在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交出了一份厚实的答卷。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20多年来,他痴心不悔,以一身正气和满腔热忱行走于坦荡的人间正道,守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展现了当代律师的职业风采。(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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